问题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钱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提醒您,通常情况下,此类合同中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若契约约定为定金后,当一方违反合约条件时,依照规定,双方须依约行事。然而,如果双方并未对此进行过明确约定,那么,如果卖方违约,他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等额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约,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注意到,定金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在正式购房合同签署之前,所支付的定金即为立约定金,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地订立正式合同。假如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却又决定不再购买房屋,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开发商收取了定金,却未能履行出售房屋的义务,那么他就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然而,如果由于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类合同类文件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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