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预售合同可以更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房相关的买卖协议具备合法法律约束力,任何关于该协议的修改都无法任意实施,仅能在特定情形下得到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如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继承或遗赠、离婚等情况。预售合同作为一种买卖契约,其签订之后,若预购者提出更改合同中买受人姓名的请求,则属于单方面改变契约条款的行为,且预购者需要将已购买的尚未完工的预售商品房再次转让。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预购者的身份仍有可能发生变化,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经由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的房产所有权转移;(2)继承或遗赠;(3)离婚;(4)夫妻间的更名;以及(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况。在完成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后,房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向当事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变更登记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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