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现房签的预售合同有问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期房所签署的乃是预售合同,这乃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根据其基本概念,预售合同即为购买方(预购方)与销售方(预售方)之间就购买方预先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而销售方则需在未来特定时间内交付商品的商品交易合同。此种合同的生效须以双方达成共识为准。因此,预售合同中蕴含着“预定”的意味,开发商需严格遵守约定,按时向购买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房屋,且应按照预售合同中所规定的价格、品种、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以及履行地点等各项要求来履行合同义务。同时,预售合同亦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向购买方提供房屋,则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购买预售房屋时,务必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该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手续,这也是日后顺利办理房产证的重要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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