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合同时,若当事方违反合同规定,且双方均已明确约定违约金及定金之条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来选用违约金或定金这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然而请切记,不能同时将违约金与定金作为解决违约行为的依据。倘若双方所约定的定金金额无法完全弥补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那么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超出定金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或者其履行义务的方式存在瑕疵,以致于无法达到合同预期的效果,从而构成违约行为,则该方无权向对方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