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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郑州可以免责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无法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在经过相应催告后,其于三个月之内按时交房的行为将被视作合理期限。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包括因逾期所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对于银行贷款方面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仍需按期持续支付和偿还。然而,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与理由,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合同、退还房屋。在此过程中,银行贷款也可同步办理相关解约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提前完成还款事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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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