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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本文探讨了诸多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房产所有权存在缺陷引发的纷争;导致合同效力受限的卖方无权处分争议;买家因缺乏购买住房所需资格引发的纠葛;无法顺利办理按揭房贷所产生的矛盾;与房屋品质相关的权益冲突;以及由于房屋无法按时交付引起的纠纷;定金支付过程中的争议;以及涉及到阴阳合同的复杂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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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