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一般惯例,定金原则上不得予以退还,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定金亦可在符合相关条款规定的前提下被归还。通常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可导致定金的返还:首先,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次,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关系的前提下,原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所收到的定金悉数归还给支付方。而所谓“定金”,则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由一方向另一方在合同履行之前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其他替代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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