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和预售合同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政策,房产证上的所有者姓名必须与购房合同时所签订的购货方姓名相一致。换言之,房产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立的买方当事人应该是同一个人或主体。然而,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他们可以前往当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机构,通过办理预告登记变更手续来实现减少购房者人数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如合同变更涉及到预告登记证明内容发生改变,则需向该登记中心提出预告登记变更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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