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去当地什么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大多数类型的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其诉讼应由标的房产所在区域或被告居住所在地的相应人民法院受理。然而,亦存在少数例外情形,即在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鉴于房屋交易事宜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具体选择哪个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明确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状况才能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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