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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预售什么不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异同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解读:首先,二者所规范之合同标的物有所差异;其次,在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设定上各具特色;最后,在适用范围这一层面上亦存在显著区别。在拟定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务求其条款详尽无遗,且各项规定之间应避免出现互相抵触的情况,特别是不得与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产生冲突。此外,文字表述务必清晰明了、准确无误,以确保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能够明确各自的身份、责任。例如,在合同中,甲方不应为代理商或律师事务所等非投资建设单位,而应当是经过项目立项审批的投资建设单位。同样地,上级主管部门或下属机构也不宜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本人,或者是依据公司章程获得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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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2: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