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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赔偿的钱归谁所有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款应理所当然地归属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当事方。然而,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却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权威性,而非仅仅依靠户口簿上的信息来确定。即便某人为户主,其对于房屋的所有权益亦并非必然得到尊重。所以,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位置区域、用途性质以及实际建筑面积等基本状况进行详细且系统的调查登记工作,同时被征收人也必须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经过严谨的调查后,调查结果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通常来说,拆迁安置事宜会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双方需就安置的具体方式、地点、标准等关键要素达成共识,并将这些内容明确规定在拆迁协议之中。然而,若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此项裁决便会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安置方式既可以选择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问题,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让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居住问题,从而实现过渡性的安置。若安置用房无法一次性解决,则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过渡期限,如此一来,拆迁安置便可划分为两种形式,即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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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