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拒绝履行裁判适用的罪名,既可是由司法部门主动介入并采取行动的公诉案件,也可转化为当事人凭借自身力量来伸张正义的自诉案件。
在面对执行者对法庭所下判决、裁判恶意抵制的情况,情节严重且已构成犯罪行为时,申请执行的一方有权向执行法院提出请求,由其将相关案件移送到公安机构展开侦查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亦有权直接前往公安机构进行报案,以期自行通过公诉的途径来追究被告人员的刑事责任。
若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构报案或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构后,对方没有给予立案或启动公诉程序,申请执行人仍有权利直接向审判法院提出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