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二套房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二卖行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之后,出卖方若再次将同一房屋出售予第三方,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难以达成的话,那么未能成功取得此类房屋所有权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赔偿损失等权益;同时,他们也可以向出卖方提出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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