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按揭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同及贷款合同虽性质各异、彼此关联却又独具特色,对于购房者而言,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乃是典型的房屋买卖交易;而在同一时间点上,购房者与商业银行之间则构成了借贷合约关系。一旦在上述两份契约中出现了任何符合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然而,这并不等同于他能够同时终止按揭贷款合同,因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购房者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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