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符合购房条件能否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未取得购买房产的法定资质条件下缴纳了定金,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是能够被归还的。然而,当在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之时,恰逢房地产市场政策(例如有限购措施)予以调整并导致买方的购买资格由具备转变为丧失时,买方将摆脱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其所支付的定金应当得到全额返还。然而,如果在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出现了限购政策的调整,那么买方将承担主要责任,此时定金可能无法获得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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