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要退钱不卖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导致购房者选择退房,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这些款项理应以原路返还为原则,同时也需考虑追究开发商的相应违约责任。倘若开发商已被依法催告并在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赔偿其因逾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可以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如约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