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您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务必确保开发商已经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次,您需要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内容。此外,您还需详细了解开发商所执行的按揭政策。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其一,开发商已经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二,开发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三,按照预售商品房的规模计算,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已明确施工进度与竣工交付日期;其四,开发商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并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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