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多久办贷款合同合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方与开发建设商之间签署购房合同时,购买方必须在何时开始着手申请房屋贷款相关事务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各交易双方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内容进行确定。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通常在完成合同备案手续之后便可按照程序申请对应的贷款业务。若涉及到二手房买卖,应当首先核查该房产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倘若贷款流程无法顺利推进,那么合同是否需要继续执行或者解除,这就需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进行具体且明确的约定,进而避免因未尽事宜引发的不必要纷争。如若不幸出现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优先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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