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所引发的问题,我们在处理时需妥善安排并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形式找到解决方案。倘若房屋在保修期尚未结束之时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理应对其进行及时而有效的维修工作,这是他们应尽的职责之一。假如业主不欲等待开发商解决问题,选择自己进行维修的话,那么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也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而如果房屋出现了更加严重或复杂的质量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则需要针对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并且落实适当的解决方法。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经验证对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时候,购买者有权要求取消签订的购房协议同时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要求赔偿损失。假如房屋已经投入使用且出现了质量问题,在保修期之内,卖方作为责任方必须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该项修复义务或者在商家承诺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按时修复,购买者就有权自己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由于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亦由卖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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