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经验来看,退房的可行性主要取决于两种途径: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所谓约定条件,是指交易双方即购房者及房地产开发商在签署的购房合约中,共同协商并明确清晰地约定了允许退房的具体情况。举例来说,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房屋交割行为,那么作为购房者就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另外,交易双方亦可自行约定其他退房的具体诱因,例如,如果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无法达到出售时所宣称的标准,或者该房产在交付给购房者之后,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顺利获取产权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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