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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落户口应该如何操作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后的子女户籍问题时,解决之道如下所示:
请您务必携带以下各项资料,包括户口簿,离婚证明文件(或者是法院关于离婚的判决书),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等,然后前往拟迁入地进行户籍准予迁入的申请工作。
接下来,您需要回到子女当前的户籍所在地,向相关部门提出户籍迁出的请求。
在申请得到批准之后,请及时提交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程序要求到准许迁入的地方完成户籍登记事宜。
如果您的子女还未登记过自己的户籍信息,那么恭喜您!这个时刻可以被用来在婴儿刚刚出生的一个月内,亲手为他们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只需携带上述提到的相关资料,便能顺利地在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新生儿的户籍登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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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