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预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所引发的法律争议处理办法包括:首先,作为受侵害权益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点向另一方正式传达终止合同执行的决定;其次,当被告知需中止合同履行时,若违反合同规定的责任人未能及时出具担保或修复履行能力,并且仍然寻求预购者继续履行合同时,守约方有权不予理会,而且还可以运用法定权利,即取消合同,追究违规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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