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并非其业主本身造成且仍处于质保期内,此时便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者提出疑问及建议,并由后者承担起对该等问题进行维修的相应责任。若房地产开发者未能尽到此项维修义务或者因维修不当引发了对业主权益的侵害,那么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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