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买房不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之房产尚未交付之际,依然存在退房的可能性,然而,此种情况需满足特定的退房条件方可实现。具体而言,若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可向开发商申请退房:1.延期交房:如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房义务且逾期时长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即可享有退房请求权,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双倍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2.缺乏产权证书:因开发商自身因素导致买方无法在合约规定期限内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若符合此类退房条件,便有权提出退房要求;3.开发商资质不完备: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活动之前必须具备完整且合法的证件手续。若开发商存在证件缺失等违规行为,那么其与买方签署的相关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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