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多久没有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则视为其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买方有权向对方索要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经过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的多次督促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如期交房,同时也无法给出任何合法合理的解释,那么买方便可据此取消购房合同,相关的所有损失都将有开发商负责承担。然而,如果在经过催促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成功地完成了交房工作,那买方就无权单方面解除合约,但可以向开发商追究因延迟交房而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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