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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不给违约损失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依赖于双方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对此有所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文规定,那么便应严格遵循其中的约定执行;若未做出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通常会以守约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作为衡量标准加以确定。当面对开发商违约却拒绝支付违约金的矛盾情况时,购房者可依法寻求以下几种解决途径:首先,购房者有权与开发商展开充分的磋商并达成共识,就违约事项商定一致的赔偿方案;其次,如协商未能取得成效,购房者即可精心准备好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违约金,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亦可行使权利,未经协商便径直诉诸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定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之责,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针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购房者可向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投诉举报,要求其对开发商的不当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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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