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几年社保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支付预付款项之后仍有权利选择终止房屋购买协议,然而,如果是由于购房者的主观因素导致协议解除的情况下,该购房者理应对此产生的合同违约现象承担相应后果,失去原本已支付的定金并面临着额外赔偿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然而,如若卖家未遵守双方在协议中规定的条款或者卖家自身存在任何欺诈行为的话,买方可有权向卖方提出返还两倍定金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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