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商品房质量问题时,业主首先应寻求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调沟通。这是由于,业主们与开发商签署了明确无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应当清楚列明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其中也包含了关于商品房质量方面的相关条款。因此,在此类纠纷发生后,开发商必须承担起对商品房质量的最终责任。当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相应赔偿后,仍需依据商品房质量原因及合同相关约定,继续追究责任单位的赔偿事宜。
若与开发商协商未果或者对于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不甚满意,业主则可根据自身状况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递交申请,请求对方组织专家对此进行权威认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维权。同时,业主亦有权直接委派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所购房产进行深入鉴定分析,鉴定结果同样可作为民事赔偿诉求的关键性证据。 若前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此问题,业主则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向相关仲裁机关提起申诉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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