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如何认定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恶意透支如何认定诈骗罪 恶意透支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透支行为的发起者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并在限定额度或期限之上进行透支操作。 其次,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书面催收后,三个月内仍然未有任何还款行动。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情况,则包括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同样无法偿还;透支之后选择逃匿、更改联系方式,逃避银行的催收工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恶意欠薪如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欠薪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次,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有能力支付”包括在劳动报酬到期后,用人单位拥有足够的资金、资产等可用于支付劳动报酬却故意不支付。“经责令仍不支付”指劳动行政部门等政府部门已下达支付指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若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面临刑事处罚。需注意,具体认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来确定。 三、恶意透支怎样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认定信用卡诈骗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二是数额较大,一般指透支本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若满足上述情形,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持卡人的透支行为、还款意愿、透支用途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恶意透支。例如,若持卡人是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一般不认定为恶意透支。总之,恶意透支的认定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恶意透支构成欺诈,需满足:一、行为人蓄意非法占有,超限透支;二、经银行两次书面催收,三个月内未还款。非法占有目的表现为:明知无力偿还仍大额透支致无法偿还;滥用透支资金至无法偿还;透支后逃避催收,如隐匿、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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