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给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项目未遵守约定在交付期限内办理交房手续,则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据理力争,向卖方索赔。若经过适当的催促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并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撤销权,并将所有可能产生的损失由被告方负责承担。反之,如果经过催促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如期交货,则买方无权解除合约,但可诉请卖方赔偿因延误而导致的价值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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