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是双方名字在对方手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明确,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
这意味着,不管房产证目前在谁的手里,你都拥有与之相应的权益。 这是基于房产的共有性质所决定的,无论其证件的实际掌控情况如何,你的权益都不会被剥夺。 2.倘若对方不愿意配合办理与房产相关的各种事务,比如房产过户、抵押等,此时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手段来请求对房产进行分割,让自己应得的部分得到保障。 3.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你必须要提供诸如购房款支付的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的凭证以及相关的合同等,通过这些证据来有力地证明你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 只有这样,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才能更加公正地进行判断。 4.法院会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审理和判决。 有可能会判决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同时根据双方的贡献比例等因素,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也有可能将房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所得的价款。 5.在这个诉讼期间,你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对房产进行保全。 这样可以防止对方擅自对房产进行处置,比如转让、抵押等行为,从而确保你的权益不会受到进一步的损害。 总之,虽然房产证在对方手中这一情况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困扰,但你依然拥有合法的权益。 通过合理利用法律途径,你完全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共同拥有一处房产,房产证在小李手中。后小朱想办理房产过户,小李却不愿配合。小朱拟起诉分割房产,但担心自身权益受损,且不知法院会如何判决,双方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尽管房产证在小李手里,基于房产共有性质,小朱的权益不会被剥夺,其有权主张自身对房产的相应权益。 2、若小李不配合房产相关事务,小朱有权起诉要求分割房产,以保障自己应得部分。 3、诉讼中,小朱需提供购房款支付证据,如转账记录、支付凭证、合同等,辅助法院公正判断。 4、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可能判房产归一方,给另一方补偿;也可能变卖、拍卖房产后分割价款。 5、诉讼期间,小朱可申请房产保全,防止小李擅自处置房产,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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