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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可以去名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经济适用房在离婚后通常是可以办理去名手续的。
在离婚这个情境下,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处理,双方有协商的空间。
(1)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把房屋的产权变更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则配合办理去名的相关手续,这种做法在很多情况下是能够实现的。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有着特定的限制条件,其中购买年限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2)倘若该房屋还没有达到可以上市交易的年限条件,那么去名的操作可能就会受到限制,必须先满足相关的规定之后,才能够办理去名手续。
另外,在去名的过程中,还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等一系列问题。
(3)这些税费的处理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且要妥善地加以解决,以避免在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总之,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去名事宜,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政策要求,通过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办理方式和步骤,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经济适用房去名问题。小朱想去掉小李名字,小李起初同意,但后来因房屋未达上市交易年限及税费承担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去名手续搁置。

案情分析:

1、双方虽起初协商一致,但因经济适用房有购买年限限制,未达上市交易年限时去名受限,需满足规定后才可办理,这是导致去名手续无法顺利进行的原因之一。
2、关于税费问题,双方未能充分协商解决,这也是产生争议的关键,若不妥善处理,易引发后续纠纷。
3、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去名需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遵循规定,协商确定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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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