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子贷款,如对方不还,有什么不良影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了解,借名买房虽然实际出资人是借名人,但是购房贷款合同由出名人和银行签订的,所以按照合同约定,需要出名人履行还款义务。 要是借名人在房贷审批下来后不还贷,或者是无力偿还贷款,出名人自己掏钱也得把按时还款。 否则逾期银行可不会看房屋实际产权是谁,只会追究出名人责任,出名人不但信用受损,还要面临逾期产生的高额罚息,甚至会被银行提前终止贷款合约,要求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罚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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