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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房子的合同怎样写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合同应载明标的物即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
(3)如系出让土地,载明剩余使用年限;
(4)房地产成交价格;
(5)房地产价金的币种、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以及最后付清的期限;
(6)定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定金可以充抵房地产价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7)房地产交付时间;
(8)卖方的产权保证条款。卖方保证出卖的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9)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比率或数额的滞纳金;
(10)税费负担。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纠纷的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解决方法;
(12)生效条件;
(13)其他约定的条款。
买卖房屋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材料;
2、如果房屋属于两人以上共有的,还需要提交房屋共用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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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