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购买商品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程序,但很多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与准买受人之间确认准买受人在将来可确定时间与开发商洽谈购房合同的约定。 通过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买卖双方有洽谈购房合同的义务。 2、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签订契约前应全面了解房屋是否符合销售条件、是否存在不应有的风险、应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 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有的银行还要求购房者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投财产保险,从而还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4、对于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 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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