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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业委会应具备以下三点成立条件:
首先,在项目入住率上需满足至少50%以上的标准;其次,在首批物业交付使用已经满两年或者满三年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最后是需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之下完成。
此外,业委会的设立过程大致为:
由建设单位向所对应地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一份详细且正式的书面申请;
随后,经过该部门审慎评估之后,会指定并引领相关人士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再接着,筹备小组将负责制定并草拟整个业主大会议事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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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