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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起名要注意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公司起名要注意: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企业名称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天上地下为字号、汽车销售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3、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7、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8、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9、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10、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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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6: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