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追回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破产管理人均需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各类债权债务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审查。
其次,针对那些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追回可能性的破产债权,例如因无效清偿行为所导致的债权,或者是由于欺诈性转移财产引发的债权,破产管理人需要积极收集与此相关的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材料。 紧接着,破产管理人将会代表破产企业,以其名义向所有相关方发起必要的诉讼程序或采取其他形式的法律行动以寻求收回这些债权。 当成功追回这些债权之后,破产管理人会将所获得的款项悉数纳入到破产财产之中,并严格遵循破产法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理的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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