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没钱发放员工补偿金合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面临破产无力支付的情形下,其无视员工应得报酬与补偿的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后,员工的应有权益必定要得到充分重视和保障。 通常来说,在清算过程中会首先支付完必要的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随后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顺序依次偿还员工的工资、补偿金等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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