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后债务偿还顺序怎么办理的手续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其负债的偿付顺序往往遵循如下的重要准则:首要之务是优先偿还破产后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如破产诉讼费、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与清算的支出等等;
随后,对于拖欠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障、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项目也需要加以妥善处理。 具体而言,应将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纳入清偿范围之内。 接下来,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缴的税款亦需得到相应的清偿。 而在所有这些事项完成之后,剩余的资金才会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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