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没钱支付员工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公司停业并出现无偿付能力的状况而无法支付员工薪资,全体员工必须采取合法且严谨的途径保护自身利益。
面对此类情况,员工首先应向负责破产监管的部门提交债务申请,由该部门负责对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清算及资源分配管控,亦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特定的债务偿还顺序。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的薪资待遇被视为具有优先权的事项。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债务清偿:(1)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总而言之,全体员工都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破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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