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工厂不幸陷入财务困境并宣告破产之际,负债处理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
首先,应当设立专门的破产清算小组,对企业的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全方位且详细的审查与盘点。 在这之后,破产财产将按以下顺序给予偿还: 首先是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破产管理费及其他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在优先满足上述要求后,剩余部分将用于偿还以下三类款项: 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福利、伤残补贴、抚恤金等应付款项; 2.破产企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拖欠的税款; 3.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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