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无力清偿其所背负的繁重债务,那么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它将面临各式各样破产程序的考量与执行。
具体而言,此类企业必须立即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并获得法院的批准与裁定。 法院会指定专门负责破产事项处理的破产管理人为企业的代表,全权接手企业的全部财产及业务运营事宜。 破产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点、评估以及处置,以期最大程度地实现债务的清偿。 在此过程中,债务的清偿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也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总的来说,当企业因破产而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将会按照法定的破产程序,遵循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妥善处理各类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