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后债务怎么办理退回的钱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破产重组之后所剩余的债务问题,其解决路径颇具复杂性。
而这类问题的处理,往往结合了破产重组计划中所设立的明确条款。 若您希望追回先前支付的某些债务费用,我们建议您根据破产重组过程中所遵循的相关法律与准则,谨慎处理此事。 在此过程中,债务结算通常需要遵循公正、有序的原则。 在制定重组方案时,有可能对还债的时间、方式以及所需承担的资金数额与期限进行调整。 如果您发现自身已经超额支付了债务款项,那么您应该首先向破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详细阐述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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