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完工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后进行的清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诸多繁杂因素及深远影响,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绝对准确的结算完成期限。
其中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破产企业的实体规模以及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具体状况; 其次,需考量身为债权人的各方数量及其层次复杂性; 最后,还应关注法律程序的推进进度情况。 在极端理想的情况下,倘若所涉破产企业的债务状态清晰无虞且相关债权关系相对简单直观,那么理论上有望在短短一至两年的时间内就能完成清算作业; 然而,若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多变,那么可能就需要耗费数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来完成这项艰巨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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