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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后不足以支付员工赔偿款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于破产清算阶段面临财产足够清偿员工赔偿款项的困境时,员工依然拥有一些有效的救济方式。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当依照特定的顺位逐一予以偿还。
其中,包括员工薪资、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内的各项权益均应被置于优先清偿之列。
然而,若经清算后发现确实无法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在此种情形之下,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积极寻求政府部门的援助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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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7: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