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机构撤销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金融机构解除清算组职责的相关事宜如下:
首先,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妥善保管和清理被解散的金融机构的财产,并对此进行详尽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编制工作; 其次,我们会及时地向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发出通知,同时也会向大众公告此事件,以保证每一位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明确无误的确认; 此外,对于与已解散的金融机构尚未结束营业活动有关联性的事项,我们将会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完毕; 最后,我们还将负责办理其他涉及解散后清算全过程的各种事务性工作。
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十一条清算期间,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管、清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确认债权; (三)处理与清算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四)清理债权、债务,催收债权,处置资产; (五)制作清算方案,按照经批准的清算方案清偿债务; (六)清缴所欠税款; (七)处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九)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对金融机构被撤销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办理其他清算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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