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分别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别除权,即在某公司或企业破产后的资产清算过程中,将先前规定抵押之物品作为抵押品予以变现的法定权利。
而所谓破产债权,则是在该公司或企业破产事项尘埃落定后,对其所欠债务进行处理、追偿的合法权益。 尽管二者在时间跨度及定义范围方面差异显著,然而他们之间实则存在紧密的交叉覆盖关系,更不能单纯地认为成两个并列无关联的概念。 导致别除权诞生的根源在于,此种权利的拥有者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已采取了相应措施,通过在破产托管方的财产之上设立担保物权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因此,别除权仅能在事先约定的特定财产之上实施。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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