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注销还能打官司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人实体解散后,清算义务人须尽快组建成立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
若清算义务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应尽之清算职责,引发损害结果的,理应对此负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如遇公司负债情况并且其在终止运营期间未能妥善地对资产进行清理结算,那么债权人或者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人士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请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以,即便在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被注销的情况下,只要存在尚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依然有权力寻求法律救济以追索债务,换言之,可以选择启动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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