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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其所背负的债务依然需要得到兑现与偿还。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具体表述内容,当破产财产在优先抵扣完破产成本以及相关共益债务之后,按照如下依次进行清偿:
首先是(1)破产企业欠员工报酬、医药福利、伤残津贴等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款项以及法律规章明文规定应由企业负责支付的补偿赔偿金;
其次为(2)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了前面提到的项目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应缴纳未缴纳的税额;
最后再(3)支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无法足额偿付同一顺序的清偿请求,则需参考相应比例进行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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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40:33